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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 !

2018-03-26 10:23:39 无忧保

  无忧保医疗保险早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配套措施、组织实施等方面,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支持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和医保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为提高门诊保障待遇,江苏省逐步扩大门诊保障病种范围。到2020年,江苏省各地城乡居民医保每年用于门诊保障的统筹基金达到当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的30%左右。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II、III期)、糖尿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门诊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如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待遇政策规定进行报销。

  江苏此次改革同步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优先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2类重大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并逐步将日间手术等门诊治疗也纳入其中。到2018年底,江苏省各设区市按病种付费将达到150种,2020年不少于200种。

  为减轻城乡居民大病负担,江苏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大病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大病保险报销设有起付线,一般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左右,具体额度由当地人社部门确定。对基本医保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最低按50%报销,超出部分越高,报销比例也越高。

  为实施精准保障,助力精准扶贫,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江苏省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参保人员降低50%,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至10个百分点。

  同时,江苏积极发挥医保政策的杠杆引导作用,推进小病进社区,着力形成合理的分级诊疗秩序。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参保人员首诊选择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比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提高15和25个百分点。对符合转诊规定的患者,由上一级医疗机构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零,合规医疗费用直接按规定报销。鼓励居民签约家庭医生,直接在基层接受慢性病、常见病等诊疗服务,并将合规的诊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介绍,江苏此次改革改变以往按项目付费方式,对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实行按床日付费。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患者实际住院天数和规定付费标准,与医疗机构结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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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医保医疗保险江苏省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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