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医疗保险早报: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试行办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事项、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时限和内容。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未经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党组会或部务会讨论,2017年共对60余份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草案中存在的不合法规定,都作出了修改,使之完全合法。
10.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对现行有效规章和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布废止和宣布失效文件102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工作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规则》,坚决贯彻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不断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按规定分别提交党组会、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提交党组会或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
12.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印发《2017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事项目录》,对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规定对列入目录的重大事项,要提前按程序进行重点评估。未按期评估的,要说明理由;应评未评的,不得提请党组会、部务会审议;对没有列入目录但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也要进行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根据应评尽评、全面客观的原则,对提交党组会或部务会审议的重大决策文件进行把关,督促部属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3.认真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治理。会同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2017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治欠保支工作的行动目标、措施和具体要求。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决定对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1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能力,以易发、频发违法问题的行业和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2017年3月,以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为重点,会同工商总局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17年6月,以工资、工时和社会保险为重点,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2017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0.6万件,与2016年相比,违法案件数量下降了36%,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71.9万户次,督促用人单位与167.5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50.1亿元,督促1.7万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2.9亿元。
15.创新执法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目前,已有29个省区市制定并公布了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8个省区市建立了执法人员数据库和监管对象数据库。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欠薪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配合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从限制政府资金支持、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明确了30条联合惩戒措施,使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如何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科学组织评议考核、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7.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部党组和部属各单位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严字当头,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员日常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决惩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案件查办及处理情况,以案示警、以案示教。
18.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工作,顺利完成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共承办全国人大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1304件,并做到100%的建议提案与代表委员沟通、10%以上与代表委员当面沟通,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建议,完善我部有关政策措施,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按季度召开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宣传推进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有效引导舆论。每个工作日编报《舆情快报》,针对可能引发媒体炒作的舆论热点问题,提前准备舆情应对预案。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舆情工作办法》,加强舆情研判会商,妥善处置江苏徐州事业单位招聘深圳窗口作风等多起舆情事件,主动引导舆论,确保舆情总体平稳可控。
19.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重大项目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建设项目、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实施风险评估基础上,加强重要工作岗位、重要业务环节的管理,从业务层面对关键工作环节强化控制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20.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会同最高法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意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投诉请求。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掌握预警性信息,并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置。及时修订信访应急工作预案,不断强化依法应对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
21.加大普法力度。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普法方面的职责。印发《关于做好技工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技工院校从2017年新学期开始,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为技工院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伤保险、话说居民养老保险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
22.妥善处理行政争议。2017年,共处理行政复议申请241件,比2016年增长14.76%,其中进入受理程序的113件;处理行政应诉案件109件,比2016年增长19.78%,其中一审74件,二审35件。加强对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问题的研究,梳理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主要行政法律风险,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23.落实集体学法制度。2017年9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暨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邀请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教授作在历史新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讲座,部党组成员、部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企事业单位司级干部和党办主任约350余人参加。
24.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积极推荐选派司局级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等院校法治专题调训学习,部里举办的有关培训班都将法治课程作为重要内容。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专门开辟法规建设专题,丰富学习内容,加大学习力度,推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更加重视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共有3.8万人参与学习,累计学习11.4万学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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