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灌南县调整医疗救助基金标准

2018-07-02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医疗保险早报:近日,从灌南县人社局获悉,该局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镇职工等群体基本医疗权益,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灌南县医疗救助基金缴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医疗救助基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元,用人单位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医疗救助金;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缴纳医疗救助基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元;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和失业职工缴纳医疗救助基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元。同时明确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与原用人单位医疗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脱钩,纳入社会化管理,其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全部由个人缴纳,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其个人帐户中直接扣缴。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医疗医疗救助调整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