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医疗保险早报:2014年,闽西上杭县参加医疗保险总人数47.0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5万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42.66万人,加上劳务输出在外务工和在外求学人员参加当地医疗保险的约3万人,全县总人口50万人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一个都不少,真正实现了医疗保险全覆盖,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惠及到每一个群众。2014年1-6月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社保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和办理特殊门诊6628人次,支出医疗费491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697万元,个人帐户支出3215万元,扣除特殊门诊支出,每人次住院平均医疗费支出11119元。全县参加城乡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上半年因病住院33583人次,补偿医疗费7682万元,每人次住院补偿医疗费2287元;特殊门诊42552人次,补偿医疗费739万元,普通门诊200008人次,补偿医疗费506万元。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让每一位城乡居民受惠2006年。上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实施,广大农民结束了病无所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然而,却让既不是城镇职工,又不是农民的城镇居民无法参加和享受新农合。经过二年多的实践和考察论证,并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上杭县政府于2008年出台了《上杭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在福建率先推行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种制度整合,实行同一个管理机构,同一种筹资标准、同一种补偿办法、同一种运作模式。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在当时全省是绝无仅有的。农民与城里人一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在过去是想也不敢想的。你看现在多方便,在同一个服务大厅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不管你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都享受一样待遇,不受歧视。现在的政策,真好!笔者近日在上杭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医疗保险窗口见到来这里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手续的该县蛟洋镇华佳村的农民华文州高兴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出台新生儿医疗保险政策:全民受惠,没有死角2009年初,上杭县在全省率先推出新生儿医疗保险政策,将当年出生的婴儿纳入医疗保险范围,随母亲一起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待遇,从2009年7月1日起实施。这在当时,省、市尚未出台此项政策,上杭又是一个全省第一。多亏出台了新生儿医疗保险政策,让我的孩子一降生就享受到党的好政策。我的孩子降生不久就患上了什么病,住院花了几万元,因为有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疗费得到补偿,要不真不知怎么办?衷心感谢县医疗保险中心的同志,及时为我办理了医疗保险报销手续。来自上杭蛟洋的谢小凤在领到孩子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金后,来到县医疗保险中心表示感谢。年初,谢小凤的孩子刚出生就患上了新生儿肺炎,住院花费了不少,因为有新生儿医疗保险政策,大部分医疗费都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中支付,谢小凤的孩子是新生儿医疗保险政策出台后万千受益者之一。为了使所有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医疗保险政策,《上杭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凡是计生户、残疾人、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和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的医疗费或全部由政府埋单,或减半收费,全县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范围,所有群众都从中受益,没有死角。一个窗口办理,方便参合群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统一由上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而原由民政部门办理的城乡医疗救助、残联办理的残疾人医疗救助、老区扶贫部门办理的五老人员医疗救助和卫生部门办理的特殊照顾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用报销,以及大病医疗补充补偿等所有医疗保障业务,也全部由上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为了减轻群众负担和方便参保群众报销医疗保险费用用,上杭县全县所有医院都是定点医院,还把省、市级比较知名的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结算直接补偿,社保参保人员住院可以任意选择。这在福建又是一个第一。为了方便群众,今年,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合所有业务,建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局机关和下属五个中心集中在一幢楼办公,将行政审批、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与鉴定、劳动事务代理、社会保险五险业务、信访维稳、劳动监察、仲裁投诉等整合在一楼大厅,设立21个服务窗口,实行人社业务在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个大厅办结,受到群众欢迎。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提高抗风险能力据上杭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刘东明介绍,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农民生病了是由全县30多万农民筹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给予补偿,而现在是由42万多城乡居民筹集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给予补偿。人均筹资标准从2010年的150元/年提高到2013年的340元/年,2014年又提高到390元/年,筹资总量从2010年的0.65亿元,提升到2013年的1.46亿元,今年达到了1.66亿元。不断壮大的基金规模使参保群众受益面逐年增大:2010年补偿受益的群众仅为4.5万人次,2013年迅速上升到45.3万人次;今年上半年补偿受益群众达到27.6万人次,补偿总量达到8927元。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让基金规模壮大了,支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大提升了。有着多年高血压、脑血栓病史,来自蛟洋镇华佳村的农民华丁和对笔者说:真是没想到,我们农民也能享受公费医疗了,在没有建立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前,我要每天看病掏钱拿药吃,现在有了公费医疗药费全免了,多好!正是不断壮大的医疗保险基金,让很多像华某一样患有特殊病种的患者大大减轻了负担,更让许多生病住不起院的贫困家庭在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受益。为了确保群众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上杭县结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运行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提高补偿标准,让参保群众得到更多实惠。2013年起,参保群众在乡镇卫生院治疗起付线为0元,县级及县外医院起付线为600元;封顶线为10万元。补偿比例为乡镇卫生院95%,县级医院80%,县外医院65%;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次均门诊封顶线为30元/人,每人每年封顶线400元,补偿比例为60%,一般的诊疗费纳入报销范围。据县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人介绍: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为95%,为福建最高,这也就是说,在上杭,城乡居民患病在乡镇卫生院就诊,在报销目录范围内患者每花100元钱,自己只需5元钱,这样设置的目的就是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使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现在小病卫生院,大病县医院,疑难杂症才到大医院已经成为上杭群众的共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激活了乡镇卫生院,也有效地缓解了县医院的就医紧张问题。上杭县在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重视对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的软硬件建设,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把城区医院扩容改造工程和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整体服务能力建设列为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增加县乡卫生医疗机构人员编制438名,大幅度增加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设备预算。使上杭的医疗卫生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上杭群众实现了健康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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