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安徽省歙县认真贯彻落实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不断细化居民就医保障措施, 用实惠的政策、 实在的举措,为参保居民看病提供有力支撑。
城镇居民医保补助再次提高:歙县各级财政补助每人达到380元, 比2014年增加了60元;参保居民在一级、 二级、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看病,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到72%;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70%,单次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从80元提高到100元,年度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参保居民不另行缴费,同步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看病,当自付合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万元时,立即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并且不受病种限制、不设封顶线。即使超过16万元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个人承担的所有合规医疗费用都可按比例报销。
为了方便参保居民就医,歙县推行居民持卡就医即时结算。参保居民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享受一站式服务,并向省内多地拓展, 既方便参保居民及时享受待遇,又解决了大病参保患者高额医疗费用垫付问题。另外,他们对大病参保患者进行回访,引导经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后经济仍困难的大病参保患者,按规定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减轻个人经济压力;他们不定期深入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力求监管无缝隙, 杜绝冒名住院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并且对医疗服务、 出入院标准、 医疗收费等进行检查, 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
截至今年9月底,歙县参保居民达38408人,征收医保基金1222万元。居民医保享受待遇2379人次, 基金支付867万元;大病保险享受待遇58人次,基金支付4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