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举措推出,此举将惠及众多在惠州的异地务工人员。近日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惠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有一方参加惠州社会保险的,可由所在学校或幼儿园组织参加居民医保,参保后可享受与缴费标准相同的医保待遇。
惠州市人社局以及市教育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居民医保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惠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二是其父母有一方在惠州参加社保的。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学校或幼儿园组织选择同一档次缴费标准,缴费标准分两个档次,其中A档为每人每年30元,B档为每人每年150元。
据悉,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保后,享受与缴费标准相同的医保待遇,即参加A档居民医保的,每年可享受门诊医药费报销300元,单次门诊支付最高比例30%,住院费用报销为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一个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参加B档居民医保的,每年可享受门诊医药费报销600元,单次门诊支付最高比例60%,住院费用报销为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75%,一个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该医保年度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均以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由学校统一选择学校附近的居民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定点机构。参保缴费手续到学校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所或社保分局办理。参保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出生证明及其父母结婚证、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父母一方工作单位出示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从惠州人社局了解到,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开展中,至于该举措将惠及到多少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将以具体登记参保的为准。一些异地务工子女对该举措的出台表示欢迎,从四川来惠州务工的李先生认为这是一大惠民举措,以后小孩看病能减轻负担,这对于家里来说是一大保障。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可参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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