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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崇义县医保局规范医疗保险定岗医师制度

2016-09-28 08:00:07 无忧保

  为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临床医师医疗服务行为,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制定医疗保险定岗医师制度。医疗保险定岗医师(以下简称定岗医师)是指经劳动保障部门及卫生部门核定,定点医疗机构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

  定岗医师由各定点医院统一申请,同时需要履行以下职责:

  (1)熟练掌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自觉履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

  (2)认真核对参保人员身份,防止冒名就医、住院等现象。认真书写医疗文书,记录清晰、准确、完整。

  (3)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出院带药不超过两周量的给药原则。

  (4)严格执行目录外检查治疗及用药的告知、签字同意制度。

  定岗医师的资格管理:

  (1)定岗医师资格有效期为3年。

  (2)定岗医师资格到期者须于到期前3个月内报劳动保障部门重新注册登记,逾期未注册者取消资格。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定岗医师资格即被取消。

  定岗医师制度不仅能规范医师医疗服务行为,重要的是能更好促使医师合理的开具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药品及诊疗设施,从而使参保人提高待遇享受质量。(崇义县医疗保险局 吴修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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