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医保局发出通知,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从元月份开始,持续到今年4月底。
据了解,今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与2015年度有所不同,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40元、未成年居民和在校学生也调整为每人每年140元;城市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只需缴纳20元的大病保险费。
续保人员直接持医保卡到农行各营业网点缴费。城市低保对象需同时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需同时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医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再到农行缴费。以前未参保的居民办理首次参保登记时,需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到县医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