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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邑县2015年大病医保补偿已启动

2016-09-28 08:00:07 无忧保

  为避免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积极推进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补偿,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将进一步降低。今年7月1日起,临邑县人社局将正式启动2015年大病保险补偿工作。

  据了解,同2014年相比,新补偿政策有如下几点变化:一是取消了按病种费用补偿政策,全部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二是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提高到30万,增加10万;三是补偿比例增加20万元以上一档,报销比例达到65%,比2014年提高5个百分点。凡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参保居民都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同时,为方便群众报销,今年取消了手工结报,全部实行信息系统即时结报。目前,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实现“一站式”即时结报,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可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一并即时结算,减少了报销环节,节省了报销时间,减轻了参保个人垫资压力,真正做到了为民、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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