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人社发[2015]50号文件规定,荣成市2015年11月11日启动2015年度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工作。
2015年度的参保居民,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住院(含特定门诊慢性病,下同)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额度再给予补偿。其中,1.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30万元。
参保居民2015年11月11日后在威海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部分即时结算。参保居民在威海市外以及在威海市内未即时结算的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费用进行手工报销。
荣成市2015年度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工作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公司实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负责资料受理、费用审核、支付结算和业务咨询等工作。
荣成市实行按镇(街道)排序依次进行申请的方式。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将政策和申请时间通知各村(居),并根据时间安排合理组织各村(居)有序进行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员,在通知要求的时间段内持资料自行到太平洋保险公司服务点进行申报;未能在本镇(街道)申报时间内进行申请的,需待全市所有镇(街道)申报结束后再申请。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在荣成市设崖头、石岛两处服务点,分别是:荣成市文化路20号太平洋保险公司(电话:7529059);荣成市石岛黄海北路外运大楼四楼(电话:7281129)。
在威海其他市区居住的人员,可就近在其他市区太平洋保险公司申报。地址分别为:威海市塔山中路1-6号太平洋保险公司四楼(电话: 5273038);文登区文山路85号太平洋保险公司(电话:8465095);乳山市胜利街60号太平洋保险公司(电话:6658629)
请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参保居民抓紧准备材料,按镇村通知的时间进行申请,以免引起拥挤,影响报销。所需报销资料和具体申报时间请登录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荣成市医保处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