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省人社厅将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注射用雷替曲塞5种特殊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报销比例为:职工医保75%,居民医保70%。离休人员特药待遇按照医药费单独统筹规定管理。
万安县医保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将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特殊药品实行“两定”管理制度和医疗保险责任医师制度。参保患者持取得医保定岗医师资格的指定责任医师签名确认和特药定点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意见的《江西省城镇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医疗文书等材料向县医保局提出申请,县医保局会同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医保信息系统予以身份标识,可享受一个年度的大病保险特药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