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辽宁省内九个城市实现医保联网工作逐步推进,铁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积极做好本地保民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工作。据了解,办理者只需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再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即可,这种申请为终身有效。在办理审批备案后的异地居住人员拿着社保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结算可按居住地的标准进行结算,患者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为了让铁岭县保民清楚的了解异地结算政策,铁岭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印制了《铁岭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问答》手册,以问答形式让铁岭县保民更加清楚医保异地结算办理手续和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做好异地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