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2015年医疗保险经办风险管理监督和评估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风险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平稳运行,泰和县认真开展医疗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和自评工作,采取自查与自纠相结合的方法,从制度建设、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各个工作面入手,进行了全面、彻底的自查工作,排查经办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盲点,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一是进一步夯实制度化内控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以岗位风险排查为抓手的医疗保险经办监管体系建设,强化稽核职能,建立常规性检查机制,形成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社保经办内控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防止岗位风险的滋生。
二是进一步优化各环节经办流程。从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四个方面着手,将本科室的工作制度、业务流程结合具体工作程序进行重新分析、梳理,提高内控制度防御风险的能力,重点在各经办环节寻找突破点,抓重点,对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整改,认真总结分析,建立高效、合理的经办业务流程。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关键岗位职责权限。按照“互不相容、职责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岗位,优化岗位职能,强化工作依据,扎实岗位要求。严格执行授权、执行、审批制度,加强操作权限与审批权限管理。
四是积极实行社会保险基金阳光监管。以推进阳光政务为切入点,形成以参保单位、街道社区为点、乡镇社保服务中为线、经办机构为面的社会保障三级平台,医疗保险工作程序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群众对社会保险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多措并举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江西省泰和县医疗保险局 樊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