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临漳县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实行了相应的政策。异地居住人员,须领取《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选择居住地2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一年内不予变更。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患病就医,应到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并在住院3日内(节假日顺延)到县医保中心备案。住院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当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截至目前,临漳县登记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共40人,统筹基金共支出16万余元。(临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成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