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崇燕、秦丽娅、金琼英等人大代表关于“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建议,去年年底,市人社局制定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并在嵩明县开展试点工作。新农保是在城镇居民还没有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情况下,率先在农村建立的为农民群众提供的一项惠民、利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青壮年农民可依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在每年100-500元的5个缴费档次中,选择一个档次参保缴费,省市政府还给予适当补贴。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则不用缴费就可以领到每月国家发给的55元基础养老金。由于政策贴切,符合农民的承受能力,嵩明广大农民参保积极性高涨。在政策实施的7个月以来,嵩明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7万多人,参保覆盖率91.2%。目前,市人社局已把石林县作为新农保的试点上报云南省和中央,有望今年10月在石林县推行。
据了解,人社局承办的23件建议集中在人事管理、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方面,都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办理过程中,市人社局把办理建议的过程变成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注重抓好跟踪落实工作,凡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解决,回复率和满意率达到100%,受到各方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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