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医保经办机构对异地就医的费用,由事后的参保地人工审核转变为联动稽核,并利用信息网络对异地就医医疗消费的过程实行实时监控。
泰和县明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双方权利与义务,规范双方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本,是处理双方关系,尤其是考核定点医疗服务质量和结算医疗保险费用的重要依据。它是依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实行协议管理对于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异地就医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基金收支平衡,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有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泰和县将不断扩展省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业务功能,完善协议管理的内容,确定部分已明确临床诊疗路径的病种结算定额,全力推进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方便参保人员在省内地就医时能即时结算医疗费用。(郭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