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安县医保局向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印发了《万安县医保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通知》。此《通知》对于医疗监管和稽核具有重要的作用,浓缩了所有医疗监管办法及规定,非常系统全面,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市医保处将此《通知》转发到全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成为全县、全市各县学习的模板,成为了定点医院、定岗医师监管的尚方宝剑。为检验定点医院对《通知》的落实情况,万安县医保局组织医保监管人员和稽核人员对全县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检查。
通过深入到病房检查、核实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调阅病历档案、走访参保人员,医保监管人员围绕病人在院情况、医保目录对应情况、合理治疗等方面进行稽核。经过半个多月的检查和稽核,主要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用药与病情不相符。二是过度用药、过度治疗。三是不合理用药。四是将明显达不到住院标准纳入住院范畴,随意放宽住院标准。五是未严格按照抗生素的使用原则,存在抗生素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六是为医保参保病人开具搭车药物的现象。七是药品及治疗费信息入录、对应存在错误,医保目录上传错误。
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县医保局下发了《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通报,要求各定点单位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通报七日内上报整改材料到医保局,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该局将按照协议有关规定加重处罚。(万安县医疗保险局 温桂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