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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受理月底截止

2016-09-28 17:25:07 无忧保
  晚报讯 本市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受理工作将于2月28日结束。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务必在2月27日前携带相关材料至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和缴费事项。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将设三个月待遇等待期。

  本市托幼机构、中小学、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大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可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或登录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

  (记者 朱蒙雪) 

标签:   医保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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