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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14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发放公告

2016-09-28 17:25:07 无忧保
  根据《柳州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柳政办[2013]113号)规定,2013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正常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个人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以医保收费系统的记录为准,不含自费、起付线等费用)高于6000元的,按55%的比例进行补助。由于2014医保年度(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未能及时完成升级,补助无法在参保人员出院时结算(从2014年7月1日起已实现在医院端给予补助,以后不再需要专门发放)。经计算机自动检索,2014医保年度符合条件并获得补助的参保人员为6575人。现将补助发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的查询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获补助情况: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gxlz.lss.gov.cn。   (二)柳州市社保局定点科。电话:2825083。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跃进路31号(跃进高架桥底),电话:0772-2811382。   (四)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地址:柳州市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号楼大堂及13-1室,电话:0772-2866918。   二、办理补助手续办法   由于本次获得补助的参保人员较多,发放工作难度大,市本级单位参保职工补助采取单位代发方式发放;市本级破产企业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六县的参保人员补助采取个人方式发放。   (一)市本级单位整体代发补助   1.单位经办人员到市社保局定点科领取本单位补助文件、获补助人员名单、办理时间表。   2.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单位代领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名称、单位银行账号、获得补助的人员名单到市社保局基金科会计柜办理领款手续。   3.办理补助手续时间:2015年3月2日—2015年6月25日(工作日),为避免集中办理造成人员拥挤,请各单位按规定的时间段办理。   4.各单位领取补助款后,按获补助人员名单将补助款发放给本单位人员。   (二)破产企业参保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个人领取补助   1.参保人员可按《2014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发放流程》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或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办理领款手续。(《2014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发放流程》另附)   2.办理补助手续时间:2015年3月2日—2015年12月25日(工作日)。   (三)六县参保人员领取补助   在六县参保的获补助人员到所在县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补助手续。   三、注意事项   ※逾期不办领取大额补助手续的,补助款将转入个人账户,无法转入个人账户的按有关规定纳入统筹基金。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4年职工大额补助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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