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居民2016年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文登户籍的一般居民:一档缴费标准为14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290元。每人享受财政补贴420元。非文登户籍居民:具有文登区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的外市户籍居民才可参保缴费,但不享受财政补贴。外市户籍的一般居民:一档缴费标准为56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710元;未入托、入学的未成年居民540元。未成年居民:城乡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中小学在校学生(包括外市户籍在册儿童和学生)和其他具有本市户籍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按每人每年120元缴费,享受二档缴费待遇。
2016年新生儿:具有文登户籍的新生儿,出生后30日内参保且其父母任何一方在威海市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出生当年不缴费,享受未成年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乡托幼机构在册儿童、在校学生,于1月1日至30日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其他参保居民于1月1日至4月30日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由各镇(办)组织在所属的村(居)参保缴费。个人身份证号码前6位不是371081或370632的,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现场核对后参保缴费。
享受低保、特困、残疾、优抚等补助的特殊人员应先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在集中缴费开始前准备住院或正在住院的,成年居民可持身份证、银行卡到社保大厅自助终端机上缴费;未成年居民可直接到征缴窗口进行缴费。缴费后,住院就可以享受医保即时结算。集中缴费时间截止4月30日。逾期参保缴费的,政府补助资金由个人承担,并且缴费满3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个人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年内不能变更!(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