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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至下月1号宁波市区暂停居民医保实时交易结算

2016-09-30 08:00:08 无忧保

12月30日:因医保信息系统年度处理需要,医保实时交易系统将于2015年12月31日22:00至2016年1月1日凌晨5:00期间暂时停止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统筹人员的实时交易结算服务。

涉及人群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子女、大市范围内的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注:全市职工医保和余姚、奉化、宁海、象山的城镇居民医保等人群不受影响。

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处理办法

第一类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第二类人员: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子女

①凭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历本》,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应急记账方式结算医疗费(选择应急记账方式,不再重复报销);

②也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先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其它相关事项

接省医保中心通知,因省医保年度结转及系统升级需要,省内各地将于2015年12月31日17点30分至2016年1月3日18点暂停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每月221.67元(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和医疗困难救助金1元)。

标签:   医保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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