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昌吉市提高全市离休干部医疗周转金发放标准,将老红军医疗周转金从每年每人8000元提高至11000元、抗战时期老干部医疗周转金从每年每人6000元提高至9000元、解放战争时期老干部医疗周转金从每年每人4000元提高至7000元。
昌吉市现有离休干部25人(抗战时期5名,解放战争时期20名),平均年龄在90岁左右。离休人员看病就医实行发放周转金、节余归己、超支按规定报销的管理办法,医疗费用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直接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社保局每年年初按标准发放医疗周转金,老干部看病先自付药费,后到市社保局报销,报销费用超过周转金部分予以补差,节余归己。由于离休干部年龄偏大,目前的医疗周转金已无法满足就医需求,为此,昌吉市从2016年起提高全市离休干部医疗周转金标准。
此次离休干部医疗周转金标准的提高,不仅进一步保障了离休干部的医疗需求,更加体现了昌吉市委、市政府对离休干部的关怀和照顾,使离休干部也不断分享国家改革发展和进步的成果。(新疆昌吉市财政局 闫红梅 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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