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我市提高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2015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2014年度的320元/人.年提高至360元/人.年,个人筹资标准不变:其中成年人120元/人.年、未成年人50元/人.年。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