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医保中心了解到,自今年9月份开始,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预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详见表格)。
“逾期缴费,将有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市人社局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参保人员,在12月31日前没及时续缴医疗保险费的,从其续缴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他提醒全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请不要错过缴费时间,按时续缴2013年度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我市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5年来,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已有近百万人参保,平均每年有21.5万人次享受该项保险的相关待遇,有效减轻了参保人的就医负担。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快截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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