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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参保人员开缴2014年医保 截止日为12月20日

2016-10-02 08:00:08 无忧保
    昨天,郑州市医保中心传来消息:即日起,2014年度“全民医保”保险费开始征缴,逾期未能足额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2014年度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缴纳时间按照我市规定,即日起,省会所有参保人员,应及时缴纳201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凡在2013年12月20日前未能足额缴费者,2014年1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2014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几种参保人群

  已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直接前往市内任一郑州银行(原郑州市商业银行)储蓄网点缴费即可。

  初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属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已参保人员因故停保人员:应先前往市医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缴费标准我市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18周岁以上居民(含18周岁),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80元;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记者 王迎节)

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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