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到2013年底,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14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2.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廉价,通过中医预防保健不生病、少生病、晚生病。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河北省将出台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同时,全省所有参合县须按要求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所有县(市、区)要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要求,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在制定、调整省级新农合报销目录时,还将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目录。(王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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