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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白血病、肝肾移植纳入重大疾病报销范围

2016-10-02 08:00:08 无忧保
  今天(20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急性白血病(骨髓移植);肝、肾移植等纳入重大疾病报销范围。

  因重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在移植手术费结算当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剩余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给予支付,最高可支付24万元。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是26万元,如果患者在年度内,报销的费用超过封顶线26万,还可以继续报销24万元。总共算下来,这三种病最高的报销额度为50万。

  本省就医:

  申报程序

  定点治疗医院提出规范化治疗方案和预估医疗费用

  填写《重大疾病报销审批表》

  报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费用结算

  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医院;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按年度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由定点医院单独建账,按项目后付制结算,不列入定点医院的定额预算额度。

  外省就诊:

  申报程序

  填写《重大疾病异地就医报销审批表》

  提供转诊手续所需材料及病历复印件

  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费用结算

  在外省就诊的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先由个人垫付,再凭有关票据、证明材料,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标签:   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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