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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度宁波市区居民医保15日办理 如何用足医保政策

2016-10-03 08:00:07 无忧保
   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进入了第5个年头,去年的参保率达到了97%以上,新的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即将陆续展开。

  其中宁波市区(指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高新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范围内)各类居民和学生的参保缴费将于5月15日开始。

  医保卡余钱怎么“盘活”?

  今年的政策有这么一条:“居民医保缴费部分可从近亲属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中转出”,也就是说职工医保卡“余钱”被盘活了,其余额近亲属和配偶也能使用了。

  这里的近亲属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据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普通家庭一般是中青壮年看病少,老人小孩看病多。新的政策把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从支付职工个人的基本医疗费用,扩大到支付其家庭成员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拓展了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障功能。

  医保余额具体怎么“盘活”呢?采用的是“先参保缴费,后关联转出”的办法: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仍按现行办法正常参保缴费,其当年度的个人实际缴费金额,将可从近亲属或配偶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结余资金中转出,转入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从2013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本人先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社保站,办理亲属关系关联手续,登记参加居民医保的近亲属或配偶个人信息。

  有一点需要注意:参保人员与其登记的近亲属或配偶的医疗保险关系应在同一参保区域内(宁波市目前居民医保参保区域共有5个,分别为市区、余姚市、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登记信息时由个人在相关申请表中签名确认近亲属或配偶关系。每个有历年账户资金余额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最多可为近亲属或配偶支付居民医保缴费费用3人次。

  人社部门详解参保细则

  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市区居民医保一年要缴多少钱?

  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市区非农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入学的未成年人。宁波市农业户籍人口中的被征地人员、土地流转人员可按上述4类人员分类,由个人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第二类是市区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技校、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在册就读的学生,对各类学生不限户籍,但不包括在职就读的学生,其中今年即将毕业的高中毕业班学生、高等院校即将毕业的学生不再通过目前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续保)手续。

  宁波市户籍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低保对象、社会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财政全额补助,以参保(续保)缴费期内身份为准。

  什么时候参保?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成年人请于5月15日至6月30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站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市区各类中小学、高等院校学生通过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

  有两种特殊情况特别容易错过参保:

  户籍地和居住地分离的居民。这类居民由于搬迁等原因,离开了户籍地,导致各街道(乡镇)难以落实人员,所以,请这类居民别忘记回到户籍地办好参保(续保)手续。

  新生婴儿。市区非农户籍的新生婴儿自出生开始就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但需要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监护人可在其出生的次月起,在3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医保中心补办参保缴费手续。

标签:   医保办理居民医保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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