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人员和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望被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其报销水平与“一老一小”大病医保制度中的“一老”一致,其中重度残疾者可能享受个人无需缴费,政府全部补助的待遇。
昨天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安丽娟等15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无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议案进行了督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彦表示,目前已着手起草《关于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准备上报市政府审议批准,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根据意见,拟将这类群体分为三种标 根据意见,拟将这类群体分为三种标准,即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无业居民、有就业能力的一般残疾人和没有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按照不同标准实施不同的筹资标准,其报销水平与“一老一小”大病医保制度中的“一老”一致,享受报销起付线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每年支付最高限额为7万元。为避免“养懒汉”,促进积极就业,在对有劳动能力人员的筹资标准中,将以个人缴纳为主,政府适当补助。而对于重度残疾者则考虑政府承担全部补助。
据了解,目前全市还剩下5%的人群未纳入医保,其中包括男满16岁、未满60岁和女满16岁、未满50岁的无业居民,总人数约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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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档者门诊报销与在职职工看齐
本报讯 今年,本市在职介或人才中心委托存档人员将同在职职工一样,在原来仅能报销大病住院费的基础上,门诊费用也可报销。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在缴费基数不变的前提下,其门诊费用的报销标准将与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看齐。据了解,本市将人事关系放在职介或人才中心的个人存档者约有50万。这些人中不乏个体画家、自由撰稿人等灵活就业人员及国有企业的下岗或无工作人员。目前这部分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在职职工相比较低,是按照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70%的7%来缴纳保费。但他们只能报销大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医院看门诊则不予报销。据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将在下调在职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的同时,对个人存档者的门诊报销问题制定相应政策。从现有的已制定的政策框架来看,个人存档者的缴费基数不会改变,但会将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其报销标准也会向在职职工看齐。
据悉,最终政策估计在本月底即可出台。
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
无业人员医保报销与“一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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