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于近日正式启动。
大额医疗保险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大病医疗费用,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大额医疗保险费由财政缴纳50%,个人缴纳50%;企业、自收自支单位职工的大额保险费由其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的一个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3万元)的部分,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大额医疗保险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这个县大额医疗保险的启动,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增强了患重病城镇职工的抗风险能力。
青海新闻网/石生莲
门源县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近日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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