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3月10日讯:)近日,记者从娄底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已出台的《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娄底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从2016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统一由6万元调整为10万元,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进入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统一确定为30万元。
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支付。
这一新政更加惠民、便民,将为身患重病的参保人员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