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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乌市医保预缴新政实施解困难人群资金周转难题

2016-10-05 08:00:09 无忧保

2月19日讯:近日,因病住院的乌市灵活就业人员孟先生,在今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没有公布前,竟结算了医疗保险报销费用。据悉,此前根据医保相关规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未公布时,医保报销费用不能提前给予结算,而此次,孟先生是得益于新实施的医保预缴新政。

乌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为了解决困难人群资金周转问题,施行医保预缴新政。据了解,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和关闭破产企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每年3月份左右进行公布,数据公布后相关参保人才可缴纳当年医疗保险,随后便能结算医保报销费用。因此,如果在年初就因病住院的参保人最长得等2个月的时间才能将医保报销费用结算出来。

新政实施后,即使缴费基数未公布,相关参保人只要预缴部分医疗保险费用,并携带患者与担保人的相关证件即可办理缴费手续,并提前结算医保报销费用。需注意的是,待缴费基数正式公布7日之内需将剩余的医疗保险费用补齐,逾期不缴者将同时封锁患者与担保人的医保待遇。

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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