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吉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泰和医保局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基金监管,切实加大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力度,有力促进了全县医保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对异地安置人员和转外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稽核。对医疗费用较大,住院时间较长的异地人员进行重点稽核。在系统稽核的基础上,重点核查门诊、住院票据和费用清单的真伪,检查异地定点医院是否存在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审查异地就医人员是否有串换药品等现象,通过多项举措,加大稽核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定点机构的医疗行为,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是强化“两定”机构稽核检查。加大对全县25家定点医疗机构、29家定点药店的管理力度,通过县医保局医务监督人员和驻院代表,实地检查参保人员入院登记、病历资料、即时结算单据,重点检查医保患者的入出院结算流程和定点机构日常管理,杜绝一切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等违规行为。在检查定点药店时,重点检查定点药店是否摆放出售生活用品、化妆品及食品,是否存在医保卡套现和以物换药等行为。对个别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定点服务协议进行了整改及处罚。(泰和医保局 袁甲英 严超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