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关于办理2015年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续)保的通知


各区(县)经办机构、各相关单位: 从12月1日起开始办理我市2015年度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续)保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各参(续)保单位持相关资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市本级参保单位统一在铜川市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地址:新区齐庆路中段,乘6路公交到市便民服务中心站下车)。 二、所需资料: (一)请登录铜川市便民服务中心网站查阅。 网址:http://218.200.34.29/html/ServList/?serv_472/。 (二)同时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亦可查阅和下载相关表格。 网址:http://www.tongchuanhrss.gov.cn/,通知公告栏。 (三)为方便经办工作也可手机扫二维码登录查阅。 三、缴费基数: 按2014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在岗平”)计征保险费,在2014年“在岗平”未公布前,暂按2013年度“在岗平”的110%预征,待2014年度“在岗平”公布后补征。 工伤保险征缴按行业相关政策计征。 市本级差额事业单位办理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按1.25%计征。 在市本级参保的中省机关事业单位,可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2.5%缴纳。 四、为确保参保人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请各单位尽快办理参(续)申报。 附件:医疗保险参(续)保表格 铜川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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