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26万元
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海南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累计参保(合)人数从2008年底的716.61万人提高到836.62万人,参保(合)率分别达到96%、96%、98.24%。其中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从2008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
实施方案指出,将扩大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覆盖面,到2015年,各项医保的覆盖面将提高或稳定在97%以上;重复参保现象基本消除;同时,将以重点解决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对于2009年以后关闭的破产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将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办法。
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贴方面,将逐年提高补贴标准,至2015年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对于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问题,到2015年,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26万元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并将增加门诊特殊病种报销种类。
2015年基本实现三项医保跨省医疗费异地即时结算
据了解,至2012年海南已与11个省份18个统筹区建立了省际间异地就医结算关系。实施方案指出,将进一步推进省际间异地医保结算,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参保地委托就医地进行管理的协作机制。2015年初步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
此外,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推动三项基本医保信息互联和共享,海南将在部分市县已试点基本医保“一卡通”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基本医保就医“一卡通”。
明年启动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一站式”同步结算
在2009-2011年间,海南共有172万人次享受城乡医疗救助。而2009年建立的省级慈善惠民医院,已累计为保亭等7个中部少数民族市县的7000余人次困难群众开展了免费医疗。
根据实施方案,将继续执行医疗救助零起付线政策,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将逐步提高到70%以上。将简化救助程序,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一站式”同步结算服务将得以完善。同时,在2013年,海南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一站式”同步结算服务。
此外,将加大对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力度;建立健全省级惠民医疗服务机制,无负担能力的病人发生急救医疗费用时将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政府补助等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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