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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被认定为9级伤残 法院判决医保先行支付

2016-10-08 08:00:09 无忧保
工伤被认定为9级伤残 法院判决医保先行支付。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办理社会工伤保险登记,男子受工伤被认定为9级伤残,但单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男子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求其履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职责。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履行行政给付法定职责,支付工伤受害人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A   船舶公司拒赔   小伙工伤致9级伤残胜诉后遭遇执行难   时年21岁的吴冬冬是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在2010年6月16日到西岗区宏盛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铆工,日工资85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依法给他缴纳社会保险。   艰难索赔   ●2010年10月12日   下午4时许,小吴在300T吊下进行切割铁板作业时,因脚下踩的钢板没焊住,小吴突然从2米高处坠落,右肘关节着地,同时左大腿内侧被硬物刮伤。   被诊断为右桡骨头骨折,建议手术治疗。   ●2010年10月18日   小吴住院治疗,实施了右桡骨头切除手术,共住院24天。船舶修造公司在承担医疗费9300多元后,就什么都不管了。   ●2010年11月4日   小吴委托辽宁大连圣邦律师事务所的张荣君律师全权代理其工伤索赔事宜。   ●2011年5月16日   小吴被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9级伤残。 [1][2][3][4]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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