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完的医疗保险参保费能不能结转?


网友谭廷云:我是洋渡镇金台村1组村民。最近,镇政府工作人员来收110元的医疗保险参保费。因我的医疗保险卡上有80元,所以我准备只交30元,但镇政府工作人员不同意,说必须交110元。我该怎么办?
洋渡镇政府: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忠府办〔2015〕94号)文件要求,2016年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行现金收缴模式,取消历年来各医疗点代收模式。2016年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一档每人110元,二档每人280元。
2015年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资金80元,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其亲属或指定人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付费。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且报销比例为100%。
参保人员应注意的是: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属于居民医保基金,不属于个人所有。对没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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