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邯郸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15年邯郸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记者从邯郸市邯山区城镇居民医保中心了解到,该区从8月1日起开始征缴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丛台区、复兴区的征缴工作将于9月初开展。据了解,明年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不变,但从今年8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比例将有所提高。
据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
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中小学阶段学生及儿童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10元用于大额医疗保险),个人缴纳30元;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30元用于大额医疗保险),个人缴纳120元,其余部分由中央、省、市和县(市、区)财政补足;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居民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医疗保险费全部由四级财政补助资金负担。[1][2][3]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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