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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现市级统筹最新消息

2016-10-12 08:00:13 无忧保

  今年广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具体情况如下:

  为完善广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统一参保政策、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的统收统支市级统筹制度。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含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对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当年省、市政府下达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扩面、征缴目标任务,编制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预算草案,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执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从统筹之日起,区市县医疗保险局将每月征收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利息收入等,于当月底前全部划入市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市医疗保险局于当月底前划转至市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各区市县医疗保险局同时向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和市医疗保险局报送当期征收情况。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征收情况,由市医疗保险局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流程统一。市级统筹后市和县市区两级经办机构将依托“金保系统”实行统一的业务经办流程,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社保卡即时结算,同时按照全省标准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

  市级统筹后,我市将进一步规范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可惠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近20万人。

  拓展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哪里办理参保手续?

  学生由就读学校为参保单位,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和缴费,其他居民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所(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以家庭为单位凭户口簿原件(现场审查用)和3份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3份、1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3张。低保、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及“三无人员”等特殊困难对象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需要缴多少钱?

  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未在校且未就业的城镇居民2015年度个人缴费10元。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个人不缴费;年满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2015年度个人缴费170元。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个人缴费90元;“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

  4、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何时起可以报销医疗费?

  凡2009年已参保缴费,按规定又连续缴费的,缴费即日起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参保的人员,在参保缴费当月起6个月后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参保缴费时间和待遇期限如何规定?

  在每年度的9月1日至11月20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连续参保缴费的,其医疗保险待遇生效及有效期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各类在校学生统一在每年9月1日至30日一次性缴纳该学年度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待遇生效及有效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

  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从2013年5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5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5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50元维持不变。

  经批准向市外转诊转院的,同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一律上浮3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一律下调10%。

  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最高封顶线是多少?

  城镇居民患病住院后,在起付线以上,最高封顶线以下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属于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先自付10%,属于部分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先自付10%,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5%;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5%;儿童住院报销比例在相同等级医院基础上浮10%。

  最高封顶线: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最高限额现为110000元(含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病种有哪些?

  一类 (八种):糖尿病并发眼部病变、肾脏合并症;高血压二期以上伴心 、脑、肾损害;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精神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

  二类(五种):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衰竭;器官移植患者。

  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标准是多少?

  从2013年5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标准为:

  (1)特殊疾病一类:一年中扣一次起付线金额为150元,报销比例为75%,最高封顶线为1000元(包含在年最高支付限额内)。

  (2)特殊疾病二类:一年中扣一次起付线金额为150元,报销比例为85%,最高封顶线为5000元(包含在年最高支付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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