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凤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报销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参保人员报销特温馨提示:
一、发票收集地点:慢性病门诊部(县中医院大门右侧)
二、发票收集时间:2015年12月25—31日
三、需交材料:凤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档案袋,具体为:慢性病病历(后期办理只交慢性病档案袋)、慢性病费用发票、用药清单、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和化验单、转诊转院证明和外购药证明。
四、具体程序:
1、按就医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登记慢性病发票及用药清单,在慢性病报销清单上填写费用合计数(没有慢性病报销清单请近期到医保中心或慢性病门诊部领取)。
2、收集慢性病发票的工作人员对患者发票和登记表进行初审,再次确认费用金额,按正确金额,向患者开具收据。
3、2016年2月25日前医保中心负责将款项支付到医保个人账户存折上(没有银行账户请及时提供本人的银行存折账户)。2015年2月25-26日享受慢性病待遇的人员凭开具的收据,到慢性病门诊部取回慢性病档案袋,凭慢性病费用结算单和慢性病银行存折到所在银行报销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