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我市城区居民参保续保工作全面启动。据了解,居民医保政策对低保、重残人员给予政策倾斜,由政府进行补贴,个人无需缴费。但部分低保、重残人员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个人不用缴费,只要以前办过参保手续,社区就会自动续保。
对此,市社保征稽局提醒参加了居民医保的低保、重残人员,需于每年11、12月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下一年度的续保手续。逾期未续保的视为断保,断保后续保要从办理续保手续3个月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个人携带《居民医保卡》或者《社会保险证》以及在有效期内的特殊身份证明资料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续保手续即可。
另悉,此类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3张一寸照片以及特殊身份证明(有效的残疾证或低保证)资料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登记、参保手续。
(市社保征稽局李一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