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恶性肿瘤及白血病患者就医、用药的经济负担,我中心已将《关于将恶性肿瘤靶向药物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范围的通知》(阿署人社办发?2015?37号)文件中,治疗乳腺癌、胃癌、肺癌、直肠癌、淋巴瘤、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骨髓瘤等8种恶性肿瘤所需的12种靶向药物纳入盟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目前,该12种靶向药物结算系统测试库测试工作已完成,将为结算系统正式库结算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阿拉善盟:部分恶性肿瘤靶向药物已纳入盟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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