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定办法》(劳社秘〔2009〕163号)、《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9]201号)的有关规定,本着“方便参保职工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区域布局需要,与医保经办机构监管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的原则,通过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评审和市、区人社部门联合评审组的实地考评,经研究,拟批准以下单位取得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机构定点资格。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及联系电话 | 取得资格 |
1 | 砀山中山医院 | 砀城镇御都星城15391886033 | 城镇居民医保住院 |
2 | 砀山博爱医院 | 砀城镇道北西路老汽车站旁13696558865 | 城镇居民医保住院 |
3 | 安徽砀山果园场医院 | 安徽砀山果园场8540237 |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住院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 3066736。监督举报时间为上班时间。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