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将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保的财政补贴,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400元,高于国家、省规定的380元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人均提高37元。同时,住院平均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11%,调整后平均报销比例达85%。
作为2015年珠海市十大民生实事之首,我市再次提高医保财政补贴兜底民生。记者昨日从市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1日起,我市将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保的财政补贴,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400元,高于国家、省规定的380元标准,居全省前列。个人缴费标准人均提高37元。同时,住院平均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11%,调整后平均报销比例达85%。
财政补贴大幅提高
据市人社局副局长程智涛介绍,从7月1日起,我市将对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400元,人均提高60元。此外,我市还对困难群体采取重点扶持政策,对享受低保、五保、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
“目前我市有困难群众6691人,2014年我市对困难群体的财政补贴为188万元。本次调高补贴后,2015年预计财政对困难群体的投入达215万元,对城乡居民医保投入将增加2700万元,总投入达到18000万元。”程智涛介绍说。
适度增加个人缴费
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今年我市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同时进行调整,在2014年基础上人均增加37元,人均缴费达188元。其中,居民医保一般人群人均增加35元,每人每年360元;居民医保特殊人群人均增加75元,每人每年200元;未成年人人均增加30元,每人每年130元。
提高基层医院报销比例
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占比约为82%,而市内三级医院仅6家。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现象愈演愈烈。近两年,我市二级医院规模不断壮大,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本次出台的调整政策报销比例向一、二级医院倾斜,进一步引导参保人到基层就医。
“此次提高筹资标准后,新增基金收入主要用于提高居民和未成年人住院待遇。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报销从75%提高至90%、三级医院从60%提高至70%。”程智涛介绍说,调整后,参保人住院平均报销比例提高11%,总体平均报销比例达85%。据了解,目前我市一级医院25家、二级医院12家、三级医院仅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