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宁波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通告


为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维护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医疗保险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要求,《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原宁波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统一归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为确保新老政策的顺利过渡,经研究决定,市区各类学校从6月8日起、各街道(乡镇)从6月15日起开始受理,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新政策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详情请关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nbhrss.gov.cn和各学校、各街道(乡镇)发布的通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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