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我市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2014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水平三级医院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从50%提高60%,二级医院从50%提高到80%,最高支付限额从1500元提高到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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