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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保药物目录实现“三保合一”

2016-10-13 08:00:17 无忧保
    由于手上有着来自各主管部门下发的六七份药物目录,接诊城镇居民、城镇职工、新农合这三种参保类型的病人需要采用不同的目录选用药品,这一现状让医生们很是头疼。近日,随着我省制定出台一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通用的药物目录,这一现象将有望改观。目前,相关的目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准备之中。

  此前,除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我省还有补充药物目录、城镇医保药物目录、新农合药物目录,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目录、县级医院药物目录等。制定各种目录的职能机构均各自规定,非目录内药品不能报销。这一现状,造成医疗机构药物使用品种数量居高不下,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加重。在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基础上,我省日前出台了符合我省实际、包含1118种药物的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下一步,将按照“一个目录、比例控制”新思路,不管是城镇医保病人还是新农合病人、不管是省级医院还是乡镇卫生院,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使用同一份基本药物目录,政府只是对不同层级医院使用目录药品比例进行控制,规定村卫生室要100%使用目录中的国家基本药物,中心卫生院使用的药品中90%以上必须是目录内药物,县级医院使用比例不得低于80%,城市医院也将按规定比例使用药物。

  专家认为,新版药物目录更贴近医疗机构药物使用实际情况,促进了药物的合理使用,更利于上下医疗机构用药连续,便于双向转诊,将有望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通讯员冯立中、记者王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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