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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最大医责险保单或在深圳产生 最快明年打包购买

2016-10-13 08:00:17 无忧保
    记者昨日从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获悉,继2007年5月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与南山区人民医院签署深圳市大型综合性医院的首单医疗机构执业责任保险单后,至今已有6年多时间,目前全市共有14家公立医院购买了医疗责任险,其中市属公立医院5家。“最快明年,我们将协调11家市属公立医院‘打包’购买医疗责任险。”该中心运行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统一购买将大幅增加投保金额的谈判力度,同时也有利于保险公司协调调配人员,提高理赔效率。

  记者了解到,尽管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前后出台多部法规文件,但医疗机构大规模购买医责险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踪迹”,如果此次‘打包’投保成功,将可能产生国内最大金额的医责险保单,也为在我市全面推广医责险奠定基础。这一“深圳模式”运行成熟后,将由中国医师协会向国内各地推广。

  深圳试点“国家版”医责险

  在欧美发达国家,医责险一直是医师执业上岗的必备条件,但在国内,医责险一直处于“应当鼓励”的非强制地位。

  据业内人士介绍,医责险开始受到医疗行业的重视始于2002年。当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实施。新出台的条例重新界定了医疗事故范围,增加了医疗事故分级,明确了患者的知情权,强调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使医疗机构更加意识到面临的医疗责任风险。“当时有不少专家开始呼吁仿效欧美发达国家强制购买医责险。”业内人士透露,1998年,北京最早开展医责险,但主动参保医院寥寥无几,此后长期处于“有项目、没业务”的状态。

  深圳市保监局的一份《深圳市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分析及发展对策》指出,深圳市医疗责任保险的市场调研和开发起源于1999年,但“市场规模较小、发展速度缓慢”。

  2004年,市卫生局出台了《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时任卫生局局长周俊安表示,当时深圳共有医务人员3.2万多人,每年因医疗事故造成的赔偿约1000万元。长期以来,发生医疗纠纷后,一些医院对于患者的要求多采取私了的方式,是自己的问题悄悄解决,不是自己的问题也出钱摆平。这种做法实际上既害医院又害患者,对有过失的医生起不到惩罚作用,对其他的医务工作者也起不到警示作用。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深圳的这次探索由于运作模式、缴费标准等原因,未得到医院方的积极响应,最终并未推行。

  2007年7月19日,市政府颁发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的通知。2010年1月22日,市政府颁发了《深圳市医患纠纷处理暂行办法》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执业责任保险”。

  今年6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指出,“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记者了解到,由中国医师协会会员部医疗风险控制与管理项目处推行的“国家版”医责险试点方案一直在深圳悄然进行,该处常务副主任邱蓬鹭告诉记者,这一试点将成为解决中国式医患矛盾的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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