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朱小勇 通讯员 方浩娜) 11月28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在大洋网上举行网上立法听证会。昨天上午,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市政协委员、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曾报春作客大洋网《民意圆桌会》,对听证会上的议题再次作出详细解析。
议题1
居民医保应强制参保?
社会医保远比商业医保划算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是否都应当强制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张学文认为,完全靠政府化解疾病风险不现实,居民参保一定程度上让医保基金发挥互助共济的作用。通过强制居民参保,可从制度上保障风险管控。
市政协委员曾报春指出,强制居民参保险能体现一种公平性,有部分人平时不参保、病时才参保,这对长期参保的人意味着不公平。且个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远比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更划算,个人缴纳的部分是进入可供个人使用的账户,还有很大部分比例由企业或政府买单。
议题2
延长最低缴费年限意味着多掏钱?
不完全是,主要是向全国看齐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稿提出,拟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由10年上调至15年,而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国内各医疗保险统筹地区最低缴费年限一般为25年至30年。
张学文指出,延长最低缴费年限主要是为了与养老金缴费年限保持一致,考虑到医保的转移接续,延长5年是为了跟全国接近看齐。“并不完全意味着职工要多掏钱。”张学文解释,大多数人职工年龄都超过15年,且最低缴费年限规定执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标准”,不会给个人造成太大负担。
延长医保缴费年限是向全国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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