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17日上午,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后,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向记者介绍,有文件要求各地在今年内就开始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新政 。
上月底,发改委、保监会等六部委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味着酝酿多时的大病保险新政进入倒计时。
而居民何时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哪些病能享受这种政策,是按照费用划分还是按照疾病种类划分,还有待具体措施出台。
17日上午,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后,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向记者表示,在按照费用和疾病种类划分中,各地可以采取不同方案,自行进行规定,如果地区确定采用“疾病走”模式,会优先考虑新农合中试点的20种大病。
“在六部委发布的大病保险的文件中,是说两种模式都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去探索。作为卫生部来说,因为前期已经开展了大病的新农合工作,所以衔接上就优先考虑这20种大病,但是会更进一步扩大它的范围。”刘谦说。
2012年,根据医改要求,各地将以省(市)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并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2类疾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
年内全面落实大病医保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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